关于做好2020年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评选和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5
关于做好2020年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评选和
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慈政办发〔2015〕115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建设,动员企事业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工作,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制度,强化高校毕业生实践管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评选和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和考核对象
(一)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评选对象:截至2020年5月31日,已入驻宁波市级就业实践管理服务平台“甬优桥”的本市企事业单位。
(二)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年度考核对象:全市范围内已授牌命名为“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且在挂牌期内的企事业单位。
二、评选和考核标准
(一)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评选应符合以下标准:
1.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工作。具有一定的规模和业内知名度,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对开展就业实践工作有较高的积极性。
2.内部制度健全。有规范的就业实践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建立实践考核鉴定制度,定期上报实践情况,实践结束后对参与实践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并出具书面证明。
3.对参与实践的高校毕业生管理规范,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保障。设有专门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工作;有相对固定的实践场所和接收高校毕业生实践的软、硬件设备,能提供开展就业实践工作的经费和相应物质保证;为参与实践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不低于当年度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并办理综合商业保险。
4.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且适合高校毕业生专业和技能特点的就业实践岗位。在宁波市级就业实践管理服务平台“甬优桥”上完成注册,每年发布实践岗位10个以上,每个岗位都指定有经验的带教老师,实际操作中有业务指导,实践结束后录用比例不低于20%。
5.切实开展就业实践活动。每年接收参与实践的高校毕业生10人以上,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年度参与实践大学生人数以“甬优桥”平台数据为准。
(二)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年度考核,除满足上述评选相应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标准:
1.截至2020年5月31日,已在“甬优桥”就业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积极通过平台开展大学生就业实践(见习、实习)工作。接收实践高校毕业生不少于10人,年度参与实践大学生人数以“甬优桥”平台数据为准。
2.积极提供适合大学生成长的实践岗位,在实践过程中为参与实践大学生提供优厚的保障,帮助大学生提升就业意识和技能。
三、申报材料
(一)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评选提供资料:
1.《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简介,开展实(见)习活动计划、总结、制度及做法等;
4.《近两年接收高校毕业生实践花名册》(附件2)、《下年度高校毕业生实践工作计划表》(附件3);
5.近两年接收高校毕业生的相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的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商业险保单复印件等)。
(二)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年度考核提供资料:
1.《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考核表》(附件4);
2.《近两年接收高校毕业生实践花名册》(附件2)、《下年度高校毕业生实践工作计划表》(附件3);
3.近两年接收高校毕业生的相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的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商业险保单复印件等)。
四、评选和考核程序
(一)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评选:
1.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向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提出申报。
2.审核。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审核及实地走访,核查相关情况真实性。
3.认定。审核通过的候选单位由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予以确认,统一挂牌,命名为“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
(二)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考核:
1.资料提交。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向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提交年度考核资料。
2.年度考核。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重点对是否入驻“甬优桥”管理服务平台、近年接收大学生就业生实践人数和留用率、为大学生就业实践提供的各项必要保障等方面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合格的单位可继续挂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实践基地称号并摘牌。
五、其他事项
我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在挂牌期间实行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每年将对各单位组织一次年度考核。
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单位可参加每年的慈溪市高校毕业生来慈实践活动,实践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实践生可享受实践补贴和交通补助。同时,各单位优先参加各类公益性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及校园招聘会。
六、工作要求
评选及考核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参加年度考核单位逾期未交材料的,按年度考核不合格处理。申报材料一份,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地址: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联系电话:63938225、63938223,传真:63938202;电子邮箱:404230907@qq.com。
附件:附件1:实践基地申请表.docx《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申请表》
附件2:实践花名册.docx《近两年接收高校毕业生实践花名册》
附件3:实践工作计划表.docx《下年度高校毕业生实践工作计划表》
附件4:实践基地考核表.docx《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考核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6日